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公民旁听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公告
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将于2019年3月26日(星期二)在成都召开,现将公民旁听3月26日上午第一次全体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议会议主要议程
传达学习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精神,传达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有关要求,传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第九次会议精神;审议《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四川省阆中古城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四川省中医药条例(修订草案)》《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四川省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审议报请批准《成都市城市景观风貌保护条例》《成都市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保护条例》《成都市都江堰灌区保护条例》《绵阳市物业管理条例》《广元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的议案;审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审议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18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和补充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审议任免案。
二、旁听报名方式
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将身份证及单位(社区)证明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或将身份证及单位(社区)证明复印后发送传真报名。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接收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18日下午17:00。
根据报名情况,将确定10名公民旁听本次会议。旁听会议有关具体事宜,请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系。
联系电话:028-86281110(电话及传真)
邮 箱:scsrd_pangting@163.com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9年3月4日
编辑:杨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