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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评论] 重罚随地吐痰,贵在持之以恒
2020-05-18 10:51:00 四川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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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日前表决通过《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规定提出,在图书馆、超市、公园、电梯轿厢等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且拒不清除痰渍的,将处以一百至五百元不等的罚款。(5月17日《兰州晨报》)

  随地吐痰向来被视为一种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和蔓延,公众突然意识到,这种行为不但不文明、不道德,而且隐藏着巨大的健康和安全隐患,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极大威胁。因为新冠病毒主要就是通过飞沫传播的,而一个人吐出来的痰渍,会包含着大量新冠病毒以及其他可能传染疾病的病毒,从而对周围的人带来巨大的健康和安全风险。

  但是,说到对少数人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治理,有关部门颇感无奈。不管是宣传教育还是现场劝导,都是只对部分人有用,对另外一些人,则是完全“免疫”。这次山西省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来向在公共场所吐痰的行为说“不”,以法治的力量规制文明陋习,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尤其是规定提出,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且拒不清除痰渍的,将处以一百至五百元不等的罚款,更是引发了网友的热议。

  客观而言,别说是罚款的上限为500元,就是按照下限100元来对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者进行处罚,相信也会让绝大多数被罚者吸取教训,不至于再犯同样的错误。毕竟100元一口痰,这样的代价还是很大的。接下来面临的一个问题则是,如何让这样的处罚具有可持续性?或者说,如何让这样的处罚能够制度化、常态化,直到帮助所有人都改掉随地吐痰的坏毛病,树立起新的文明习惯?

  山西省明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可依法与居(村)民委员会、公共场所的经营单位或管理单位签订共建共治协议;设立公益宣传监督岗位,鼓励市县两级政府探索建立环卫保洁人员、交通协管人员等普通群众参与治理管理的工作模式;任何组织和个人可以劝阻、举报随地吐痰行为,对查实举报的,还可给予奖励。市县人民政府还将建立公共场所随地吐痰行政处罚记录制度,依法将违法行为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可以公开曝光。

  这些措施,都是为了保证规定能够全面落地,能够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除了以上这些措施,还应充分利用现代化的科技手段。因为一个人吐痰往往是一瞬间的事情,如果不能抓对方一个现行,让对方无法否认和抵赖,那么,就谈不上后面的处罚。对此,我们可以充分利用手机的拍照、录像功能,也可以利用安置在公共场所各处的监控设备的录像功能,以及动用无人机等,来对少数人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行为进行取证,从而做出处罚。

  通过地方立法向随地吐痰陋习说“不”,贵在贯彻落实,也贵在持之以恒。(苑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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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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