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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评论]“做好事不留名”无所谓“过时”
2020-01-09 10:36:00 四川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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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寻找北京冰河救人小伙的话题在微博上引发关注。1月4日,昌平温榆河,一位老人失足掉入冰窟,路过的小伙跳进冰窟救人,未留下姓名匆匆离开,引发网友寻人。7日记者联系到救人小伙王先生,他说事发当晚发烧去了医院,第二天就好了。现在不想太引起关注,怕家里老人看到后担心。(1月8日《新京报》)

  小伙跳进冰窟救人的行为,无疑是乐于助人、见义勇为之举,值得点赞。不过,这篇报道的“看点”不仅在于此,而是小伙舍己救人之后“不留名”。数年前,有人在网上发帖“救人求表扬”,引发了一场大讨论。有人认为,现在已经进入了“做好事求表扬”的时代,继续像几十年前雷锋那样“做好事不留名”,已经过时了。

  的确,当下更多人愿意选择“做好事要留名”,而且还要扬名,让更多人知道。客观而言,“做好事不留名”不利于传播正能量,好人好事得不到宣扬,难免会挫伤一些人做好事的积极性,“做好事留名”具有一定的社会价值和意义。因此,时代发展到今天,舆论对于“做好事求表扬”慢慢习惯和接受,并且给予了应有的尊重。一个好人因做好事得到了荣誉和物质奖励,这是“好人法”倡导的,也是人们乐于见到的。

  但必须指出的是,“做好事留名”绝不是为了个人名利,更不是为了沽名钓誉。《朱子家训》就有这样一句话,“善欲人见,不是真善”。如果非要面对镜头才去做某种善事,那么,这样的善,实则已大打折扣;如果行善只为求得个好名声,行善的真实目的是为了自己获取更大私利,那么,这样的善,不要也罢。所以,提及无名英雄,不仅可以追溯到雷锋时代,甚至可以追溯到古代,中国人自古以来都讲究“做好事不留名”。

  如此,我们便不难理解新闻中这位小伙见义勇为“不留名”的选择了。人命关天,勇于跳进冰窟救人,纯属正气使然,没有丝毫杂念。“就算不是我,也有别人跳下去救,总得有人下去”“有人追着我问名字,我想着做这事儿不是为了出名”“这种事情也没必要报道,咱也不是什么英雄”“不想太引起关注,怕家里老人看到后担心”……这番质朴的回答,散发着人性的真善与道德的光美,着实让人感动、令人景仰。

  这种置个人生死于不顾的精神,这种事后“不留名”甚至“怕家里老人看到后担心”的品质,更显男儿真血性,更显英雄真本色。英雄可以“不留名”,但英雄不能被埋没。正如一网友留言称,“用自己的性命去救人,然后悄悄离开,这样的正义小伙子必须找到,报道他奋不顾身勇于救人的事迹!政府有关部门应该给予奖励!”这也说明,“做好事不留名”并不影响正能量传播,也无所谓过时不过时。(付彪)

  声明:本网原创内容转载请注明来源四川文明网

编辑:杨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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