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之间闹矛盾或发生校园欺凌,由同辈人去调解?日前,针对《关于在我国中小学推行同辈调解的提案》,教育部在12月16日公布的答复中指出,这项建议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和针对性,对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有重要参考价值。(12月17日澎湃新闻)
中小学生之间发生矛盾,现在往往是由教师或家长来处理,有时候,需要教师家长共同完成。而由学生解决的极少。“同辈调解”就是由学生成为“调解员”,负责处理学生之间的矛盾,这显然值得一试,但如何才能出效果,既要考虑复杂性又要考虑操作性,这恰恰是“同辈调解”能否成功的关键点。
中小学生是复杂的。城市的学生和农村的学生是不一样的;通校的学生和住校的学生是不一样的;民办学校的学生和公办学校的学生是不一样的。即便都是农村学校,城镇农村学校的学生和山区学校的学生是不一样的。即便是同一所学校,每个年级段的学生也是不一样的;同一年级段甚至同一班级的学生也是不尽相同的。如果实施“同辈调解”,则需要“一校一策”。当然,从现实来看,学校制定“同辈调解”的方案也会容易,到时候会有一些模版,依照制定一个就行。如果是这样制定出来的,而不是经过学生讨论出台的,那极有可能会变成一种形式,而很难出现效果。
“同辈调解”要解决谁来调解的问题。成为学生的“调解人”,知识、能力等方面都要强,这固然可以通过培训解决,是否适合当调解员,则是要看个人素质和能力的。在农村学校,这样的调解员人数可能不多,即便是当了调解员,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也会面临诸多困难。毕竟成为调解员,一方面需要能力强,能说会道,另一方面信息来源要广,要依法调解,这不是一般的学生能够作胜任的。这是需要关注的。
“同辈调解”如何具有操作性?比如什么样的矛盾适合“同辈调解”,什么样的矛盾不适合“同辈调解”。适合“同辈调解”,则需要严格依照程序操作。这都需要制订得清楚,且严格操作。如此,才不会走偏。
“同辈调解”还需要教师解放思想,能够放得开,敢于放得开,让学生去处理。如果教师放不开,学生调解了,还是不放心,自己再重新调解,这是画蛇添足了,效果会适得其反。
“同辈调解”值得尝试,毕竟具有不少优点。它既可以有效解决学生间的冲突、缓解校园暴力程度、预防青少年犯罪,也有利于培养青少年知法守法用法的思维习惯、行为方式,从而成长为合格公民,还可有效减轻学校及教育部门的管理压力,以及政法机关日常负担,从而节约更多社会成本。但实施“同辈调解”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要科学设计,不能鲁莽行事,更不能走过场。“同辈调解”当然不是放任不管,全由学生操作。教师要掌握好度,科学调度,从而让“同辈调解”成为解决学生矛盾的一种好形式,同时成为提高法制意识的好载体。(王军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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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