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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时评] 堵住未成年人购买烟酒的空子
2020-11-11 11:18:00 四川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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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控烟协会日前发布调查称,在控烟检查中发现,与去年6月至10月的检查结果相比,一些数据有所好转,但仍有12.41%的售烟点在学校周边100米范围内。据记者调查,目前京城学校周边的烟酒店总体秩序较好。然而,也存在店内未设置针对未成年人的警告或“禁售”标识、被整改区域“反弹”、自动售货机卖酒等情况。(11月9日《北京晚报》)

  应该看到,严禁向未成年人售卖烟酒,相关治理正在收紧。不过,即便如此,仍有“空子”存在。以媒体调查为例,烟店距学校不足百米,证件吊销仍违法售烟;问题烟店又出现反弹,杂物遮挡烟盒偷着卖;烟酒店铺缺警告标识,自动售货机能买啤酒。这些问题和漏洞的存在,不仅给未成年人带来一定的不良影响,而且更是对市场的干扰。

  《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禁止在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及其周边100米内销售烟草制品。有的超市就在百米之内,不仅售卖烟,而且在销售场所的显著位置没有设置“吸烟有害健康”和“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之类明显标识。值得注意的是,一些靠近居民小区的自动售货机,也为未成年人购买酒类商品提供了便利。

  未成年人购买烟酒之所以存在“空子”,除了商家无视法律外,也与监管执法存在薄弱点有一定关系。笔者以为,在监管执法上加码,这一点必须重视起来,关键是形成监管合力。毕竟,从根本上来讲,教育、政法、市场监管等各个部门都有责任,唯有齐抓共管,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按照法律规定,依法给予相应处罚,才能有效遏制商家的不法经营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一些违法行为不能只停留于“一罚了之”,必须防范商家阳奉阴违,做好常态化监管。更重要的是,要调动起相关企业、商家履行保护未成年人这一社会责任的积极性。同时,针对自动售货机这种新形态,当依据实际纳入执法监管的范围,也应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举报的力量。

  此外,家校也应该共同负起责任。一方面,应做好相关知识的传授,使广大未成年人认识到烟酒的危害性,引导他们远离其害,家长对孩子的吸烟饮酒行为要早发现、早制止,也应约束自己的行为,少抽烟、不酗酒;另一方面,学校也应做好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同时应该关注学校周边超市的经营行为,对于违规经营的,若无管辖权限,应主动向相关职能部门反馈,以使其得到惩治。

  从法规层面来看,基于我国各地发展水平不同,相关职能部门的执法方式、执法能力和执法范围本身就存在差异。因此,正如专家建议的,还需要制定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立法,来进一步细化对烟酒店铺的管理,这也需要重视起来。总之,堵住未成年人购买烟酒的“空子”,需要全社会增强责任意识,共同发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护好驾。(杨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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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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