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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时评]“让未成年人远离KTV”应成共识
2023-01-05 11:03:00 四川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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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下,正常生活在恢复,休闲娱乐场所也逐渐回暖,一些家长想带孩子去KTV唱歌,然而部分家长和孩子尚不知,这是被法律所禁止的。根据新修订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KTV不允许未成年人进入。(1月4日《北京晚报》)

  生活正在恢复正常,烟火气也正加速回归城市,这是我们所乐见的。但是,对于身处寒假的孩子们来说,却需要我们给予额外保护。就拿带孩子去KTV这件事来说,有些孩子自己喜欢唱歌,央求大人带自己去,大人也就满足了孩子,但 更多时候,可能是大人想到KTV娱乐休闲一下,顺便带着孩子。

  然而,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对此,相当一部分人既不知道,同时也感到无法理解。就像一些大人所认为的那样,“我就是带孩子去唱唱歌,也不给孩子喝酒、抽烟,同时有大人在身边,又不怕碰到坏人,怎么法律还要管呢?”

  法律之所以有此规定,自然也是有道理的。一方面,KTV这种环境,不利于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比如,国际上公认保护听力应遵循“60-60”原则,即听音乐时,音量不超过60分贝,连续听的时间不超过60分钟。KTV里的音量肯定是大大超过60分贝的,未成年人如果比较长时间呆地在KTV里,听力肯定会受损。如果孩子太小,KTV里面闪烁缭乱的灯光、昏暗的环境,对于他们的视力,同样也是一种伤害。

  虽然有大人在身边,不会允许孩子抽烟喝酒,却无法保证同去的大人不抽烟喝酒,那么,二手烟对于孩子的身体健康,会带来直接的伤害。

  另一方面,去KTV娱乐,说到底是一种属于成人的生活方式,抽烟、喝酒、唱歌,甚至可能还会讲一些少儿不宜的“荤段子”,让孩子耳濡目染,这对于他们身心的健康成长是有害无益的。可以说,这也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做出上述禁止性规定的重要原因。

  为了让最新的法律规定得到落实,其一,需要家长尽快对最新法律规定多些了解,也多些对身边未成年人的责任与呵护意识,避免还未成年的孩子去KTV;其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包括KTV在内的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的检查力度,避免一些场所的经营者为赚钱知法犯法;其三,要引导和督促上述娱乐经营场所的经营管理者,在显眼位置悬挂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相关标识、提示。

  即便是放了寒假,也要保证孩子能够在一种积极、健康的环境中学习和生活。家长可以多带孩子去图书馆、博物馆、艺术馆等机构参观游览,如果大人一定要去娱乐性场所,也要为孩子做好妥善安排,而不是图省事,一同带着前往。(苑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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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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