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网  |   四川地方文明网站群  |   天府论坛  |   投稿  |  热线电话:028-86980191

10年减千万,减留守儿童还得加把劲

发表时间:2022-12-26 17:51:00    来源:四川文明网

  由东北师范大学中国农村教育发展研究院完成的《中国农村教育发展报告2020—2022》(以下简称《报告》)25日发布。《报告》显示,2021年中国有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1199.20万人,其中小学777.93万人,初中421.27万人,占义务教育在校生总数的7.59%。与2012年相比减少1071.87万人,减幅达47.20%。(12月25日中新网)

  在我国,有这样一个特殊群体:他们的父母为了生计外出打工,用勤劳获取家庭收入,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但他们却留在了农村家里,与父母相伴的时间微乎其微。这些本应是父母掌上明珠的儿童集中起来,便成了一个特殊的群体——留守儿童。

  留守儿童在生活、性格、教育等诸多方面,都不同程度存在着问题。关注和解决留守儿童问题,是社会应给予留守儿童的关爱,是对下一代健康成长的呵护,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重要环节。十年间, 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减少千余万,近半留守儿童问题得到解决,这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是值得铭记的成就。

  《报告》指出,2021年中国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有1372.41万人。其中90.9%的随迁子女就读于公办学校或享受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服务,这是留守儿童数量继续减少的重要因素。

  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事关教育公平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也是适应我国城镇化发展战略、促进社会公平的迫切要求。201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改革随迁子女就学机制,强化流入地政府责任,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即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强调,确保义务教育公益属性,各地要完善政府购买学位管理办法,优先将随迁子女占比较高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纳入政府购买学位范围。教育部要求,从2021年起,各地均不得要求家长提供计划生育、超龄入学、户籍地无人监护等证明材料,精简不必要的证明材料,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仅凭居住证入学。

  在为成就欢欣鼓舞的同时,也要看到问题的存在。一是仍有一定比例的随迁子女未能享受到政府应该承担的义务教育,这会加大随迁人员的经济负担;二是我国农村还有千余万留守儿童,他们或因不符合城镇学校的入学门槛,或因其父母收入所限,难以随读。进一步降低随迁子女的入学门槛,给予务工人员更多关爱,是很有必要的;三是在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之外,还应关注高中阶段的留守少年,扩大随迁子女升普通高中的机会;四是在农村留守儿童之外,城市留守儿童的问题也需要得到关注。

  妥善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问题,是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体现。进一步扩大城镇学位供给,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学位政策,让随迁子女能够应入尽入,仍是解决留守儿童的重要方法,这仍然需要各个城镇加把劲儿。(关育兵)

编辑:杨均    

四川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京ICP备10031449号-2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