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网  |   四川地方文明网站群  |   天府论坛  |   投稿  |  热线电话:028-86980191

成都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2016-12-06 11:37:00    来源:成都日报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安排部署,深入落实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典范城市,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目标定位,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以保护生态不计其利、面向未来不计其功的责任担当,全面构建空间规划、绿色产业、生态文明制度三大体系,深入实施资源利用效率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绿色生活全民参与三大行动,强化基础能力、组织实施两大保障,着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由“环境换增长”向“环境促增长”转变,加快建设经济繁荣、环境优美、文明祥和、可持续发展的美丽中国典范城市,使成都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共筑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把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作为基本方针。在资源开发利用中,把节约放在优先位置,以最少的资源消耗支撑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在环境保护与发展中,把保护放在优先位置,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在生态建设与修复中,以自然恢复为主,与人工修复相结合。

  坚持把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作为基本途径。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建立在资源得到高效循环利用、生态环境受到严格保护的基础上,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

  坚持把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作为基本动力。不断深化制度改革和科技创新,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为生态文明建设注入强大动力。

  坚持把培育生态文化作为重要支撑。将生态文明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生态文化的宣传教育,传承蜀水生态文明精髓,倡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

  坚持把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作为工作方式。既立足当前,着力补齐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短板,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又着眼长远,加强顶层设计与鼓励基层探索相结合,持之以恒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实现以下目标:

  ——空间开发格局进一步优化。经济、人口布局向均衡发展,空间开发强度、城市空间规模得到有效控制。城镇空间结构不断完善,城乡结构和空间布局明显优化,“双核共兴、一城多市”网络城市群和大都市区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国土开发强度控制在27.43%以内。

  ——资源利用水平不断提升。资源、能源消费总量合理控制,能源消费结构优化,资源综合利用、回收利用、循环利用水平提升,资源产出效率明显提高,资源利用方式明显转变。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达到省控制目标,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持续提高;用水总量控制在69.3亿立方米以内,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低于40立方米,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6,中心城区再生水利用率达到40%。

  ——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稳中有升,占比力争达70%,冬季重污染天数大幅减少,PM2.5年均浓度小于50微克/立方米;岷江、沱江流域成都段重要水功能区达标率分别达到46.7%、55.6%以上。治理水土流失面积比例达到50%,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全市耕地保有量保持在51.22万公顷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40%,森林蓄积量达到3450万立方米,湿地保有量达到2.87万公顷以上,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

  ——生态文明重大制度基本建立。基本形成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激励机制、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等关键制度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

  ——生态文明社会风尚基本形成。生态文明科普宣传、公共教育和专业培训等工作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公众参与度明显提高,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成为社会风尚。

  二、加快构建空间规划体系 

  (四)优化全域空间开发格局

  落实主体功能定位。全面落实《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四川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根据“重点开发区域”的总体定位,划定全域主体功能分区,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空间结构,促进国土空间集约高效利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多规合一”。加快推进蒲江县“多规合一”试点,适时扩大试点范围。对不同主体功能分区的产业项目实行差异化市场准入政策,明确都市生态涵养区、都市生态管控区准入事项,明确都市功能优化区、都市功能拓展区、都市现代农业区禁止和限制发展的产业,区域规划编制、重大项目布局必须符合主体功能定位。发挥主体功能区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开发内容调整、开发方式转变、开发秩序规范、开发效率提高。

  优化城乡空间结构。全面评价市域和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统筹谋划人口分布、产业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推动空间结构与城市规模、产业发展和生态容量相适应。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积极开展国土综合整治。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严格保护城乡生态环境,扩大城乡绿色空间,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发展格局、产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

  (五)划定资源环境生态红线 

  严守资源消耗上限。加强能源、水、土地等战略性资源管控。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消耗强度“双控”制度,将节能评估审查作为控制地区能源消费总量和增量的重要措施。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确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重大产业布局等,必须进行水资源论证。划定全域各级城镇建设用地开发边界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土地用途管制要求,对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实行总量控制,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将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环保责任红线,合理确定污染物排放总量限值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实施成渝城市群国家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实行脱硫脱硝并举、多种污染物综合减排。全面推进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生态保护和环境整治,依法取缔排污口。严格实施农产品产地安全区划和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强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风险评估。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将法律法规要求为禁止开发建设的区域以及维护市域生态大格局的核心生态区域划定为生态保护红线。落实生态红线区划技术规范和管制措施,切实加强保护与监督,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六)大力推进绿色城镇化 

  加强绿色城镇规划。认真落实新型城镇化规划和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推动城市空间形态从单中心向双中心、从圈层状向网络化的战略转型,构建“双核共兴、一城多市”的网络城市群和大都市区发展格局。按照“独立成市”理念推进卫星城建设,同步推进小城市、特色镇建设。加强城乡“三区四线”规划管理。

  提高城镇发展质量。科学确定城镇开发强度,提高城镇土地利用效率、建成区人口密度,从严供给城市建设用地。以复合用地功能为支撑,就近完善城市公共配套,促进区域职住平衡。合理确定新区建设规模,强化新区产业支撑,推动产业和人口同步聚集,有序拓展城镇发展空间。提倡城镇形态多样性,全面推行“小街区规制”,提升微循环、增强通透性、体现人情味,延续城镇发展文脉。大力推进国家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温江区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

  切实加强城镇管理。依托山体、水系、森林、湿地等自然生态资源,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城镇绿地、湿地、通风廊道等系统,划定并强化城市绿线管制,积极建设绿色生态城区。加快推进国家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建设。提高城镇供排水、防涝、雨水收集利用、供气以及市容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强城市感知系统建设,构建智能交通、智能建筑、智能地下管网、智能城管、智能安全保障为一体的城市基础设施运行管理体系。

  (七)加快建设美丽乡村 

  以“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新农村综合体建设为重点,全域推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着力保持农村特色、生态环境和田园风光。完善镇域村庄规划,通过保护、改造、新建有机结合的方式,整体提升农村村庄建设水平。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实施水源保护区内的生态农业建设和退耕还林还草。推进农村生态扶贫,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危旧房改造,严格控制面源污染,开展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加强农村绿化美化。强化传统村落、川中丘陵和川西林盘保护,开展乡村博物馆示范点建设。

  三、着力构建绿色产业体系 

  (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成都制造2025规划》,重点发展电子信息、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等先进制造业,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推动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采用先进适用节能低碳环保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企业组织结构优化升级。强化项目准入的绿色评价,加快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

  积极化解过剩产能。加强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动态监测,推动产能过剩行业实施兼并重组或转产升级,坚决遏制产能盲目扩张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以钢铁、建材、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强化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强制性标准约束,推进高耗能、高污染企业搬迁改造。

  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推动传统能源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低碳利用,大力开发利用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实行煤炭消费总量及煤质中长期控制目标责任管理,提高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

  (九)加快发展绿色产业 

  发展节能环保低碳产业。聚焦节能环保装备的研发、制造、运用,推动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加快金堂县、成华区、锦江区、成都高新区等节能环保装备制造和服务业基地建设。建立节能环保名优产品目录,引导绿色消费。积极发展新能源产业,加快核电、风电、页岩气等新材料、新装备的研发和生产。大力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积极推进分布式能源发展,探索建筑光伏发电一体化。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实施《成都市服务业发展2025规划》和服务业提升行动,重点推动金融、科技、信息、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新兴先导型服务业发展,推动商贸流通、旅游、文化创意、健康服务等生活服务业多样化国际化发展,加快建设国家服务业核心城市。

  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推动农业向集约式、经济型、现代化转变。依托乡村生态资源,加快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林产业,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加快建设一批观花赏叶闻香品果走廊和基地。

  (十)推动科技创新 

  重点突破节能减排、资源循环利用、新能源开发、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领域关键技术。充分发挥市场对绿色产业发展方向和技术路线选择的决定性作用,着力培育以企业为主体、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参与的技术创新联盟。完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机制,加快成熟适用技术的示范应用。深入推进“互联网+绿色生态”行动计划,完善绿色科技创新人才引育、激励、使用机制。

  四、实施资源利用效率提升行动

  (十一)全面推进节能降耗 

  组织开展国家、省重点工业企业节能行动,实施重点产业能效提升计划。大力推进建筑、交通、商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加快实施高耗能锅炉和窑炉改造、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等重点节能工程。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立健全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加快推进建筑工业化,提高装配式建筑比例。深化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加快完善公共交通网络,大力实施公交优先发展,加快轨道交通建设,推广节能与新能源交通运输装备。强化商业和民用节能,鼓励使用高效节能农业生产设备。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加快智能电网建设,实现配电自动化全覆盖。

  (十二)加强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率的原则,加强土地利用的规划管控、市场调节、标准控制和考核监管,完善土地供给机制,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模式。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完善建设项目用地全程管理机制、项目用地“后评估”制度、低效利用土地退出机制。全面建立产业园区土地利用绩效评估制度,开展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改革试点。科学开发和利用地上地下空间。探索农林用地高效利用机制、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腾退机制,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同地同权同价同责。

  (十三)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 

  加强用水效率控制,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严格控制缺水地区、水污染严重地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及脆弱区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加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发展节水农业,加强城市节水,推进企业节水技术改造,淘汰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装备。开发利用非常规水,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着力提升再生水利用技术和水质级别,构建再生水利用体系。推广高效节水技术、设备和产品,深化国家节水型城市和省级节水型社会重点县建设,创建节水型公共机构、企业(单位)。

  (十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快建立循环型工业、农业、服务业产业体系,提高全社会资源产出率。推进工业废气、废水、废渣的综合治理和回收再利用,推进能源的循环和梯级利用,鼓励园区引进共生和补链项目,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深化农林牧渔多业共生、农工复合的循环型农业。大力发展低碳旅游,推动零售批发、餐饮住宿、现代物流业循环发展,促进服务主体绿色化、服务过程清洁化。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互联网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再生资源回收再利用和深度加工。开发利用“城市矿产”,加快建设金堂县废旧家电和电子电器、龙泉驿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基地。逐步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收运、分类处置,加快建筑垃圾消纳场、近远郊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开展循环经济示范,研究推进静脉产业园区建设,建设蒲江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县。

  五、实施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行动 

  (十五)加强生态建设与保护 

  筑牢生态安全格局。优化提升“山、水、田、林、湖”生态本底,规划构建“两山两环、两网六片”的市域生态安全格局。筑牢龙门山、龙泉山“两山环抱”生态屏障;加快环城生态区建设,全面建成“六湖八区”湖泊湿地水系,加快推进城市森林和绿道建设;强化生态隔离区建设,发展城市走廊间组团式绿地,推进区(市)县支线健康绿道建设,实现绿道系统全域覆盖。加快建设“六河、百渠、十湖、八湿地”市域水网体系,大力推进“宜居水岸、活水成都”工程。

  推进生态工程建设。继续加强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与建设,深入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大规模绿化全川成都行动等重点生态工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完善国有林场经营管理体制,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抓好龙门山生态植被保护建设,实施龙泉山生态提升工程,形成重点区域植物类型多样、景观类型丰富的森林生态格局。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扩大森林、湖泊、湿地面积,促进生态功能改善。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典型生态系统建设,基本建成龙泉山森林公园,积极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成都片区)建设。

  提升城乡绿化水平。改造提升绿化景观,构建“一区两环、十五廊七河、多园棋布”总体绿化格局。推进集中建绿、身边增绿,提升城市道路绿化,加强立体空间绿化。建设公园绿地系统,形成以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为骨干的城市公园体系;推进赏花基地提档升级,构建以风景名胜区、绿道、湖泊湿地为主的郊野公园体系。深入实施“增花添彩”工程,再现“花重锦官城”胜景。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快李家岩水库建设,启动第三水源规划建设。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强化紫坪铺水库、三岔湖、龙泉湖等重点生态功能水体保护,开展重点水源涵养工程建设,统筹实施水土流失治理。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严控地下水超采。强化农田生态保护,全面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大退化、酸化、污染、损毁农田改良力度。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完善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体系,健全生物安全查验机制,有效防范物种资源丧失和外来物种入侵。

  (十六)推进重点污染物减排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建立健全区域总量预算管理、建设项目总量指标前置、初始排污权分配和交易等制度。推广刷卡排污、分季节分时段管控,逐步收紧排放强度较高地区的总量指标和排污许可总量。加强燃煤电厂、化工、建材、有色等重点行业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通过“以奖代补”推进已达标排放重点企业实施深度治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除磷脱氮等改造和升级,推进畜禽养殖业总磷与化学需氧量、氨氮协同治理,对总磷超标水域实施区域性总量控制。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强化对排污单位生命周期全过程监管。

  (十七)全面推进污染防治 

  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强化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源防治,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实施燃煤锅炉淘汰和清洁能源替代,强化重点企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运行管理。逐步建立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数据库和重点企业监管名录,全面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加强汽修、干洗等社会生活源整治和油气回收治理。采取车用汽油提标、淘汰老旧机动车等措施,加强机动车尾气治理。深化道路扬尘综合整治,实施建筑工地扬尘在线监测。严控露天烧烤和餐饮油烟污染,逐步提高餐饮油烟净化率和在线监控率。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深化成都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建立成渝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合作机制。

  扎实推进水污染治理。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生态系统2025规划纲要》,以流域控制单元为基础实施精准治污,全面推进工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确保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健全流域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管理体系,加强良好水体保护,深入治理劣Ⅴ类水体,系统整治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加强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严格入河(湖)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和新增排污口的设置审批。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提标改造,强化管网配套,开展中心城区深隧排水系统规划研究;推进乡镇和农村新型社区污水收集系统建设,着力解决城乡结合区域生活污水直排、收集管网破损渗漏等问题。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

  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力度。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耕地土壤环境保护为重点,有效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建立土壤环境管理数据库和区域污染防治信息管理平台。严控新增土壤污染,推进重点工业企业、园区重金属污染治理,开展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促进农业生产化肥和农药减量控害,强化废弃农膜回收利用。重点推进粮食生产基地、菜篮子基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地重金属和有机物污染土壤治理修复,以及涉重金属污染企业搬迁迹地、垃圾填埋场等综合治理和修复试点。

  推进固废和噪音等污染防治。实施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利用规划和污泥处置规划,提升区域内综合处置能力。加快垃圾环保发电项目和收转运设施建设,推进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妥善处理处置矿渣等固体废物,健全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废物等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机制,严格辐射安全许可制度,加强核设施运行监管。进一步强化交通、工业、建筑施工、社会生活噪音管控。

  (十八)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增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科学评价气候变化对我市的影响。加强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降碳工作,全面控制工农业生产、废弃物处理等非能源活动温室气体排放,增加森林、湿地碳汇,加大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的宣传和引导,有效减缓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对气候变化的影响,促进全市碳排放总量尽早达峰。加强防洪、抗旱工程体系建设,加强森林和水生态环境保护,不断提高气候变化适应能力。积极创建国家低碳城市,探索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提升低碳社区、低碳校园试点示范。

  深入开展低碳合作。借鉴和引进先进低碳技术和管理经验,深入推进中美“可持续及宜居城市建设”“中国-瑞士低碳城市”“成都-波恩低碳可持续发展”等合作项目。加入“中国达峰先锋城市联盟”,推进与C40(城市气候领导联盟)等国际国内组织合作。

  推进碳排放权交易。探索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工作机制与政策法规体系、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与核查机制、碳排放总量控制与配额管理机制、碳排放权交易运作机制等。常态化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规范实施重点企业碳核查,积极培育第三方核查机构,加快建设西部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全国碳市场能力建设(成都)中心。

  六、努力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十九)健全科学决策机制 

  健全政策法规体系。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法规规章“立改废”工作,推广环城生态区立法保护做法,逐步建立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较完整的生态文明地方性法规和政策体系。加快完善标准体系。在能耗、水耗、地耗、污染物排放、环境质量等方面,没有国家、行业标准的,加快组织制定地方标准;已有国家、行业标准的,结合实际依法制定实施更加严格的地方标准;实施能效、水效和排污强度“领跑者”制度,探索在环境容量较小、生态环境脆弱、环境风险高的重点地区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完善科学决策制度。坚持依法决策原则,推行重大事项行政决策生态环保风险评估制度,完善生态文明重大决策专家论证制度,开展重大环境政策、规划和法规的社会经济环境影响评价。

  (二十)改革行政管理体制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对水流、森林、山岭、湿地、荒地等所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确权登记,明确国土空间的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监管者及其责任,以及开发利用保护边界;推进能源、水资源按质量分级、梯级利用,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加强土地用途转用许可管理。健全企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法律责任,建立资源回收利用制度、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制度、企业环保信用评级制度。健全环境治理和保护的体制机制。落实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要求,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完善跨区域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联防联控机制。

  (二十一)完善市场化机制 

  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实行差别化资源价格,继续完善阶梯电价、水价、气价制度,完善污水处理、垃圾处置收费机制。探索建立市场制度。推动资源环境领域的股权、物权、债权、特许经营权等权益交易,探索推行碳排放权和用能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建立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市场;制定市域内垃圾处置激励政策,推进建立横向生态保护激励机制;建立再生水利用政策引导机制,探索制定非国有公益林政府赎买政策;优化电力生产运行方式,优先调度可再生能源发电资源;开展低碳产品认证,推进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建设。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支持设立各类绿色发展基金,探索发行环保彩票,推行绿色信贷,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

  (二十二)健全考核问责机制 

  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考核评价机制。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绩效目标考评指标体系,大幅增加考核权重,强化指标约束。完善政绩考核办法。根据不同主体功能分区的功能定位,实行分类绩效评价考核,逐步建立差异化政绩评价考核体系和激励机制。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落实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问责制和责任终身追究制;完善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及问责制度。

  七、实施绿色生活全民参与行动 

  (二十三)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 

  将生态文明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开展生态教育活动,使广大学生成为生态文明的宣传者、监督者和建设者。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干部培训教育体系,提高干部生态文明意识。组织好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全国节能低碳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树立理性、积极的舆论导向,加强资源环境国情和市情宣传,普及生态文明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将生态文明意识融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报道先进典型,曝光反面事例,提高公众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

  (二十四)培育绿色生活方式 

  广泛开展节俭养德全民节约等绿色行动,推动市民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加快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式转变,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不合理消费。倡导勤俭节约的消费观,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能效家电、节水型器具等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拒绝过度包装产品。倡导绿色低碳出行,鼓励个人闲置资源有效利用。在餐饮企业、单位食堂、家庭全方位开展反食品浪费行动。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带头厉行节约,全面推行绿色办公,扩大政府绿色采购。

  (二十五)着力培育生态文化 

  深入挖掘蜀文化中的生态元素,夯实生态文化有形载体,进一步丰富生态文化内涵,精心打造天府之国、蜀水文明、三国文化、客家文化、大熊猫文化等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生态文化品牌。将城市文态、业态、形态、生态有机结合,培育成都“宜居、田园、安逸”的特色生态文化。传承都江堰水文化,建设独具特色的成都水文化资源库,切实保护水利遗产与水民俗文化。推进“成都中心”建设,创建一批教育基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态文化的需求。积极培育生态道德,构建生态文化体系,使生态文明成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

  (二十六)鼓励公众积极参与 

  及时准确披露各类环境信息,扩大公开范围,保障公众知情权,维护公众环境权益。健全举报、听证、舆论和公众监督等制度,构建全民参与的社会行动体系。在建设项目立项、实施、后评价等环节,有序增强公众参与程度。引导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各类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发挥民间组织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有关组织可提起公益诉讼。

  八、强化基础能力保障 

  (二十七)加强统计监测和预警调控 

  加快推进能源、矿产资源、水、大气、森林和水土流失、土壤环境、地质环境、温室气体等主管部门的统计能力和信息化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提高准确性、及时性,定期公布统计数据和监测分析报告,实现信息共享,探索建立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加快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在线监测体系建设,完善主要河流断面水质监测和排污企业监测,健全覆盖所有资源环境要素的监测网络,构建环境大数据平台。加快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防治、应急等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建立资源环境承载力预警机制,对资源消耗和环境容量接近或超过承载能力的区(市)县及时采取区域限批等限制性措施。

  (二十八)强化执法督察 

  建立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加大查处力度,对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强化对浪费能源资源、违法排污、破坏生态环境等行为的专项督察,以及对资源开发、交通建设和旅游开发等活动的生态环境监管。加强执法监督,及时纠正执法主体不合法、程序不规范、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作为失当等行为。加强行政监察,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规干预执法行为。大力推行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加强基层执法队伍、环境应急处置救援队伍建设。

  九、强化组织实施保障 

  (二十九)加强统筹协调 

  强化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做好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级党委、政府要自觉担负本辖区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责任,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机制;市级相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形成有利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格局。

  (三十)加大政策支持 

  认真执行国家对高耗能、高污染产品有关消费税征收政策,全面落实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与建设、绿色科技创新等税收优惠。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资金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融资支持。加大市级财政资金投入,充分发挥现有各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先进适用技术研发、监测执法能力建设等。

  (三十一)拓展全方位合作 

  积极举办生态文明建设国际论坛、研讨会等活动,在国家统筹部署和指导下,加强与世界各国在生态文明领域的对话交流和务实合作。依托中韩、中德、中法以及中古、新川等国际合作园区,积极引进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领域成功经验和技术。鼓励节能环保等领域优势企业走出去,增强成都绿色发展的新动力和竞争优势。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建设,加强与成都平原城市群、渝西昆贵等周边区域的横向联系,以及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区的广泛联系,在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产业发展、能源开发、碳排放权交易等领域开展跨区域合作。

  (三十二)抓好贯彻落实 

  各级党委、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本方案,抓紧提出本地区、本部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意见,研究制定与本方案相衔接的区域性和行业性规划,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要求,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结合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积极探索生态文明建设有效模式。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要及时报送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改委)。市委、市政府将适时开展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编辑:杨均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