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文明网 —
未成年人网  |   四川地方文明网站群  |   天府论坛  |   投稿  |  热线电话:028-86980191
全国首部!《成都市社区发展治理促进条例》正式生效实施
2020-12-01 17:04:00 四川文明网
分享到手机

  四川文明网成都讯(罗园)11月30日下午,本网从《成都市社区发展治理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条例》于12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这是全国首部以社区发展治理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

新闻通气会现场。

  7章52条 重点规范四个方面内容

  《条例》共7章52条,分为总则、社区发展、社区治理、社区服务、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重点规范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明确“社区发展治理”定义和原则。在总结提炼实践经验基础上明确了社区发展治理的定义,将党建引领、以人为本、法治保障、协商共治、共建共享作为基本原则。

  其次,完善社区发展治理制度体系。设“社区发展”专章,对社区形态改善、业态提升、生态优化、文态塑造进行规范。设“社区治理”专章,构建“自治、法治、德治、共治、智治、综治”的社区治理体系,对物业管理区域治理、院落治理等重难点问题作了专门回应,将本次疫情防控中社区和物业小区的防控作用总结固化为立法规范。设“社区服务”专章,构建“基本公共服务、便民生活服务、特色项目服务、社区志愿服务”的社区服务体系,对培育社会企业、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发展治理作出专门规定。

  再次,健全社区发展治理保障监督机制。明确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社区发展治理相关的工作保障、资金保障、人力资源保障、专家智库保障机制。对依法落实信息公开、深入推进社区减负、严格开展考核评议等监督机制作出明确规定。

  最后,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法规制度有效实施。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违反信息公开义务和减负规定的责任予以明确;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社区发展治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责任追究作出了规定。

  引导居民组建社会组织 增强社区活力

  《条例》明确了村(居)民委员会应当以服务居民为宗旨,规范城乡社区服务范围,要求加快建设和完善社区政务、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市政公用、生活服务等设施,提升便民生活服务,发展特色项目服务,倡导社区志愿服务,构建十五分钟社区生活服务圈。引导居民组建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文化体育类、教育培训类和公共安全类等社区社会组织,鼓励居民从城乡社区实际出发,依据自身需求,设计立足长远的社区发展项目或规划,共同参与改善社区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状况,拓展社区特色和功能,增强社区活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以自我服务推进社区高质量发展、居民生活品质提升与城市发展转型同步。

  《条例》还强调,通过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社会企业和其他各类公益组织,在社区综合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小区党群服务站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为居民提供无偿服务或者低偿服务,提高社会主体参与社区发展治理的主动性,营造良好的社区氛围,激发基层社会活力,对构建新时代多元主体参与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具有重大意义。

  成都市社治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党建引领城乡社区发展治理探索实践的基础上,成都市已于2018年12月将社区发展治理纳入地方立法工作计划。在市人大指导下,市委社治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组建《条例》起草组,深入研究社区发展治理理论体系,系统总结成都社区发展治理实践成果,赴街道社区广泛开展调研座谈,邀请高校专家学者、社会工作者多次专题研讨,形成《条例》草案,并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修改,2020年8月28日经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9月29日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于12月1日起实施。

编辑:张文奇

扫二维码手机浏览及分享

四川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蜀ICP 备09014459 号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四川文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