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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时评]“不得公开考试成绩名次”需完善细则
2021-04-08 10:41:00 四川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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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4月6日公布《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征求意见稿规定:学校不得公开学生个人的考试成绩、名次,不得对外宣传学生升学情况。(4月7日《北京青年报》)

  不得公开学生个人考试成绩、名次,并非新规。2006年教育部在《关于贯彻〈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中早就明确:“要严格控制学生在校考试次数,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不得按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名。”然而,违背该规定的做法至今并不少见。此次教育部将该规定写入《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如果说意见是指导性的,约束力不强,那么规定就具有强制性,必须遵循,期待产生执行效果和处罚力度。

  不得公开学生个人的考试成绩、名次,是为保护学生的自尊心和隐私,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公开考试成绩、名次,对成绩优异者来说,或许是值得炫耀的荣光,对成绩平平者尤其是所谓“差生”来说,可能会当众受到打击,甚至有羞辱之感,自尊心受到无形伤害。未成年人有人格尊严,也有隐私权。在一些教育理念先进的国家,早就将成绩作为未成年学生的隐私权加以保护,每次考试后老师发试卷都会背过来发,不能公布更不能排名。

  不得公开学生个人的考试成绩、名次,也是对“唯成绩论”的扭转。长期以来,我们的中小学教育高度重视成绩,许多学校和老师都是以成绩来评判学生优劣。实际上,成绩并非评判学生优劣的唯一标准,在他们成长的诸多要素中,要论价值排序,身心健康、道德品质、人际关系、热爱劳动、艺术熏陶等,都应排在学习成绩前面,全面发展才是孩子们真正需要的发展。再说,现在考试考100分和考90分的学生,在将来未必存在多大差异。

  可见,禁止公开学生个人的考试成绩、名次,是科学、人性化。有家长却认为,成绩不能完全算是隐私,适度公布可让孩子心里有成绩这根“弦”。因此,不得公开学生考试成绩和名次,最好别一禁了之。可以把每位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单独公布给学生和家长,义务教育阶段不公开,而高中对接的是高考,可适度公开;有专家还建议,义务教育一至四年级完全不公开,五至七年级在班级内公开,八至九年级以及高中阶段可在校级层面公开。

  总之,教育部此番的规定不是短短一句话就能落地,需要详细政策来支撑,比如,在哪个范围内公开才叫公开?让学生和家长在学校内网查成绩和名次,算不算违规?违规该受何种处罚?这些都要有明确说法。(何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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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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