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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时评] 期待家庭教育法保护好“少年的你”
2021-01-21 10:13:00 四川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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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教育法草案2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草案提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实施家庭教育过程中,不得对未成年人有性别、身体状况等歧视,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不得胁迫、引诱、教唆、纵容、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是实施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政府、学校、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支持,促进家庭教育。必要时,国家对家庭教育进行干预,并明确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干预家庭教育的情形和主要措施。(1月20日新华社)

  为家庭教育立法,是保护未成年人的需要。人的一生要经历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而家庭教育是每个人接受最早、时间最长、影响最深的教育,既是启蒙教育,又是终身教育。换言之,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孩子有什么样的第一所学校、第一任老师,他们就有什么样的人生底色;又因为家庭教育贯穿于每个人的成长过程,所受教育就会伴随终身。因此,家庭教育怎么开展,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该做好哪些事情,对家庭教育及未成年人成长至关重要。

  然而揆诸现实,一些家庭对孩子监护缺失、家庭教育缺位,导致孩子受到伤害或走上歧路;还有一些父母“重智轻德”“重身体健康、轻心理健康”,也有家庭实施“棍棒教育”,甚至有父母胁迫、引诱、教唆、纵容、利用孩子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这些不当甚至违法的家庭教育,极可能让孩子更叛逆而自卑,身心饱受摧残、心灵扭曲者有之,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者有之,成长阴影一生都难以磨灭,有的在成年安家后也可能歧视孩子,或用暴力教育下一代,造成“黑暗人生”恶性循环。

  为家庭教育立法,也是保障公共福祉的需要。无数事实已经表明,家庭教育不仅是家庭内部事务,也事关公共福祉,一些“问题家庭”及“问题孩子”所表现出来的问题,越来越具有公共问题的性质和特征。一些调查显示,在青少年社会问题特别是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中,家庭教育不当已,成为导致未成年人不良行为乃至犯罪行为的重要诱因。而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乃至犯罪行为,不只关系到他们的人生走向与家庭安宁,也关乎社会稳定,关乎未来社会的建设,甚至关乎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

  正因家庭教育具有复杂性、专业性和重要性,就有必要通过专门立法,助力家庭教育走向专业化、系统化、社会化。据报道,家庭教育法草案明确了政府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明确了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的法定责任,以及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学校等主体在促进家庭教育方面的责任和义务,规定了家庭教育干预制度,明确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干预家庭教育的情形和主要措施,还明确了违反本法的法律责任,等等,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福音。

  总之,“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实现家庭教育法治化,提升家庭教育地位,规范家庭教育行为,打造家庭教育的社会支持体系,是为每个“少年的你”提供特殊保护,也是在保护国家和民族的明天。期待家庭教育法早日出台,早日发挥威力,保护好每个“少年的你”。(何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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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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