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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时评] 破解“少女妈妈”难题需法律碰硬
2020-01-17 14:27:00 四川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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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农村地区受传统观念和现实环境的影响,早婚早育的现象比较普遍。但对正在成长中的青少年有很大的危害。”贵州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召开期间,省政协委员陈会琪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农村严重早婚早育现象须引起高度重视的建议”。(1月16日澎湃新闻)

  2016年,广东湛江一段“16岁新郎迎娶14岁新娘”的视频,将未成年人早婚早育现象推到了公众面前。2018年,某平台爆出大量“少女妈妈炫富”的短视频,引发舆论哗然。陈会琪委员的调查数据显示,贵州东部某县截至2019年11月,全县登记10—19周岁妇女早婚率为11.47%,其中已生育1孩778人,生育2孩204人。在一些偏远乡村,未成年人早婚、早孕现象十分普遍。

  “少女妈妈”现象显然与现代婚育文明格格不入,与法治精神背道而驰。现代文明社会和法治社会竟然还存在如此愚昧的婚育怪象,其根源必须深挖穷究。2016年7月,人民网报道了海南省临高县的“少女妈妈村”。在调楼镇的一些渔村,由于渔民出海打鱼风险大,要提早“传宗接代”,早婚早孕已风成化习。订娃娃亲,学生辍学结婚、生子稀松平常。陈会琪委员指出,在贵州省的一些山村,虽然存在贫穷、找对象难等客观原因,但落后的婚育观念才是催生“少女妈妈”现象的根源。

  然而,落后婚育观念催生“少女妈妈”现象,放到现代文明社会,仍然无法叫人理解。婚姻法规定,未达法定婚龄的婚姻无效。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从观念上看,“少女妈妈”现象是现代婚育文明在传统婚俗面前的挫败;从法治角度看,“少女妈妈”现象是现代法治文明在传统婚俗面前的挫败。

  法律明确反对早婚早育,却在早婚早育面前一筹莫展,这才是值得深思的问题。陈会琪委员指出,为了破除传统婚俗陋习,当地学校、村委会、基层政府结合乡风文明建设,在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上做了不少工作,但是村民根本不买账。传统婚俗的冥顽不化,法律的苍白无力,形成了颇具讽刺意味的对比。

  早婚产子,无论是对母体健康,还是胎儿发育、婴儿成长,都会产生极大的危害和风险,而其隐藏的家庭矛盾、婚姻失败和早婚致贫等隐患,更是“少女妈妈”们不能承受之重。法律保护未成年人,却真的治不了早婚早育的陋习、拯救不了“少女妈妈”吗?事实上,法律在传统婚俗上的不力,是因为法律缺少对早婚早育的惩戒或处罚规定,基层政府无可奈何。

  终结早婚早育,破解“少女妈妈”难题,必须依赖法律手段。有必要针对早婚早育进行地方性立法,对造成“少女妈妈”现象的父母或监护人施以行政处罚。唯如此,才能像治理辍学一样,通过“官告民”等手段,对违法婚育行为形成震慑。(范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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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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