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文明网 —
未成年人网  |   四川地方文明网站群  |   天府论坛  |   投稿  |  热线电话:028-86980191
[原创评论]“公众号”需要承担公共责任
2021-01-25 11:08:00 四川文明网
分享到手机

  国家网信办1月22日发布新修订的《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自2月22日起施行,重点强调打击虚假信息、虚假流量等违法违规行为。在打击虚假流量问题方面,新规定指出,“公众号”信息服务平台应当建立监测评估机制,防范账号订阅数、用户关注度、内容点击率、转发评论量等数据造假行为。(1月24日《新华每日电讯》)

  新规最大的亮点是:“公众号”生产运营者不得操纵利用多个平台账号,批量发布同质信息内容,生成虚假流量数据,制造虚假舆论热点;不得编造虚假信息,伪造原创属性,标注不实信息来源,歪曲事实真相,误导社会公众;不得以有偿发布、删除信息等手段,实施非法网络监督、营销诈骗、敲诈勒索,谋取非法利益。

  眼下是一个“公众号”蓬勃发展的时代。按说,“公众号”发展,是文化繁荣、技术进步、舆论包容的体现,对于信息的传播,对于文化的交流,对于诉求的表达,都是有好处的。然而,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十分尴尬的现实问题:目前部分“公众号”信息内容低俗庸俗、恶意炒作、情绪宣泄、恶意攻击、抄袭剽窃等问题突出,严重影响网络生态、破坏网络文明。

  这种问题尤其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暴露无遗。一些“公众号”恶意编造传播网络谣言、随意散布他人隐私等,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最大的一个问题是,一些“公众号”信息服务在信息流、算法推荐、群圈分享、平台分发等网络传播新技术新应用驱动下,加速呈现专业化生产、组织化传播、商业化运营等新特征,同时,网络水军、恶意营销、敲诈勒索、盗版侵权等顽疾毒瘤屡治不绝。

  个别“公众号”成为谣言传播的载体,成为虚假信息的载体,成为道听途说的载体,成为恶意攻击的载体,还有人为了制造所谓的“舆论热点”,不惜花钱买流量,花钱买点击,人为地“推向头条”,这是不该发生的。请记住一点,“公众号”需要承担公共责任,既然叫“公众号”,就不是“私人领地”。

  “公众号”在发布信息时必须坚持真实底线,而不是为了流量道听途说、添枝加叶,甚至故意传播虚假信息;而对于公众而言,也需要养成多看正规消息的习惯,重要的信息多看正规媒体的消息,不当谣言和虚假信息的“小跟班”。而所有平台都需要引导“公众号”生产运营者大力生产向上向善、求真求美的优质信息内容。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价值取向,是“公众号”的公共责任,别忘了“公众号”是让公众看的号。(郭元鹏)

  声明:本网原创内容转载请注明来源四川文明网

编辑:杨均

扫二维码手机浏览及分享
宣传动态

文明公告
本网策划

四川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蜀ICP 备09014459 号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四川文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