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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评论] 直播带货“翻车”,根在诚信缺位
2020-12-02 10:43:00 四川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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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消协日前发布《“双11”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指出今年“双11”促销活动期间消费负面信息主要集中在直播带货、不合理规则两个方面,并点名汪涵和李雪琴直播带货“翻车”、李佳琦直播间“买完不让换”等现象。(12月1日《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最近一段时间,直播带货“翻车”现象可谓频现。直播带货作为一种互联网经济新业态,方便了消费者购物,是一种新型商业模式,从直播助农到直播售楼,从直播卖车到直播卖飞机,直播销售的边界不断扩大。直播经济的火热,迅速发展成为重要的营销及引流手段,许多明星和知名主播纷纷加入其间。但快速发展之下,直播带货变直播“带祸”的情况时有发生,夸大其词、虚假宣传的“质量门”“售后门”等各类事件,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日益凸显。

  作为风头正劲的新业态,直播带货是技术革新的产物,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线下消费的不足,起到了扩内需、促消费的作用,倘若用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方式去“冲销量”,这种不讲诚信可能一时走得快,但绝对走不远,即便暂时站上了新风口,也注定只是昙花一现,损害互联网经济的长远健康发展,变直播带货成直播“带祸”。

  避免直播“带祸”,主播要洁身自爱。如今,人们上网消费,早已不仅仅是图便宜,对产品质量、服务体验的更加重视,与传统营商模式一样,直播带货只有诚信买卖、品质过硬,才能积累起良好口碑,从而有源源不断的“回头客”。作为带货主播,想要在“直播界”站稳脚跟,作为产品的代言人,不仅要对自己直播销售的货“知根知底”,还要在整个销售链条上做好跟进,不能只顾直播间里的“表演”,只想着“捞快钱”,要对售出去的商品“负责到底”。

  避免直播“带祸”,平台责无旁贷。需要对商户资质和商品质量进行把关,完善网红带货的诚信评价机制,将粉丝评价、举报、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罚信息等记入评价系统,防范不法商户和假冒伪劣商品进入;敦促一些主播在相关领域形成更强的知识储备和专业度,引导他们在直播之外花更多的时间用于挑选商品、试用商品等,从而让粉丝们在直播时有更好的购物体验;把违法情节严重、污点信息较多的直播网红拉入黑名单,或直接将该用户封号,取消直播带货资格。

  避免直播“带祸”,法律不能缺席。网络直播并非法律盲区,相关部门应加快直播带货法治化监管建设力度,建立健全直播带货诚信评价机制,提高违法直播带货成本,增强监管震慑力。对于出现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带货行为,应依法从严查处。畅通维权渠道,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与监督权,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更好地呵护直播经济的良好生态。

  直播间里蕴含巨大的市场消费能力,解决诚信问题、涵养良好的行业生态,才是制胜之道,这需要多方协同共治。只有多听听消费者的吐槽,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才能让直播带货不“带祸”。(乐兵)

  声明:本网原创内容转载请注明来源四川文明网

编辑:杨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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