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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评论] 老人绊倒儿童是对传统美德的伤害
2020-05-25 11:00:00 四川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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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则“广场舞大妈故意绊倒小孩”的视频在网络上热传并引发热议。视频中,一群大妈在广场上跳着广场舞,一名孩子踏着滑板车从中间穿过,这个时候,其中一名老人突然伸出脚,致小孩面部着地,倒地不起。记者5月22日下午从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办事处获悉,事发华阳街道顺河街小广场,被绊倒男孩未受伤。5月22日,杜某委托其儿子、女儿向郑某的父母当面致歉,郑某父母表示谅解。(5月24日《南宁晚报》)

  这段视频曝光以后,引发全国网友极大的关注,网友们纷纷出声谴责视频中故意伸脚绊倒小男孩的老人,“坏人变老了”的言论一时之间充斥网络空间。视频中这个老人之所以有此行为,大概是觉得孩子玩滑板车抢占了自己的场地,影响了自己跳广场舞,想以此行为来“报复”孩子,把他们赶出去。客观而言,如果是成年人争抢广场舞场地,这件事不至于引发舆论如此关注,关键就是视频中的两个当事人,一个是老人,而一个是孩子。

  老人和孩子,本来都是我们惯常所说的社会弱势群体,从身体条件上看,这点确实没错,但是从心智成熟程度、社会经验等方面来看,孩子更是“弱势群体中的弱势群体”,而老人则相对也就成了“强势群体”。所以作为老年人,应该意识到自己突然伸脚绊倒孩子的行为,可能会给孩子带来伤害,严重者甚至会有致残乃至夺命的危险,但是她却仍旧伸出了自己的脚,这是让广大网友最不能原谅的事情。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一美德时至今日仍旧有其重要的现实意义。这句话用现代语言概括一下,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尊老爱幼”,虽然“尊老”排在了“爱幼”的前面,但是我们必须要明白,首先要有爱幼,才谈得上尊老。这一方面是如前所说,幼相对于老是“弱势中的弱势”,所以老人理应爱护身边的未成年人;另一方面,只有当孩子得到了老人的照顾与呵护,他们在一种感恩意识下,在长大之后才会去爱护老人,呵护老人。否则,我们又有什么理由要求他们去尊老呢?

  视频中这名老人,仅仅为了抢占广场舞场地,就故意伸脚绊倒孩子,这种行为往浅了说,会导致公众对她个人,对她背后老年人群体失去尊敬,把他们归为“坏人变老”的行列;往深了说,则是对社会整体文明与道德体系的一种破坏。这两种结果,显然不是我们想要的,尤其不是正在步入老龄化社会的老年人群体想要的。

  当这个老年人对天真的孩子伸出脚的那一刻,结局就注定了:她伤害了被自己绊倒的孩子,但最终也伤害了自己。虽然最终没有给孩子造成实质性的伤害,所以双方达成了和解,但是,这件事显然值得所有人反思与警醒。我们要赢得别人的尊重与爱戴,首先必须学会尊重与爱护别人。(苑广阔)

  声明:本网原创内容转载请注明来源四川文明网

编辑:杨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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