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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评论] 婚俗陋习需要“有形之手”钳制
2020-05-21 10:43:00 四川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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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民政部印发《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开展对天价彩礼、铺张浪费、低俗婚闹、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的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助力脱贫攻坚,推进社会风气好转。为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加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形成良好社会风尚,促进婚姻幸福、家庭和谐,民政部印发了该《意见》。(5月20日中国新闻网)

  一个时期以来,婚俗方面的陈规陋习颇有市场,无论城市还是农村,结婚追求排场,索要天价彩礼,进行恶俗婚闹等,已成为一种社会之殇。在此情形下,民政部印发《意见》,开展对天价彩礼、低俗婚闹等不正之风的整治,以对婚俗进行有效规范,堪称正当其时。

  常言说,人生有几大乐事,其中就包括“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的确,结婚对于青年男女来讲,肯定是一件人生大事,适当地庆贺一下理所应当。但是,眼下一些地方的婚礼陋习已成为文明社会的“有害因子”,人民群众急切盼望予以清除。比如,有的地方盛行索要彩礼,不是象征性地“意思意思”即可,而是制造名目繁多的噱头,像什么“万紫千红一点绿”——一万张5元的(紫色),一千张100元的(红色),一百张50元的(绿色),总共彩礼就要155000元;还有的彩礼论斤论两,像什么“8斤8两”,美其名曰:两家一起发。再比如,过去随份子几十元上百元就能搞定,眼下少则两三百元,多则上千元,人情份子已成为老百姓的难以承受之重。更有甚者,一些地方搞恶俗婚闹,把新娘新郎整得狼狈不堪,面目全非,甚至闹出了人命,喜事变成丧事。凡此种种,皆与社会文明的要求背道而驰。

  传统语境下,有些人认为天价彩礼也好,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也罢,甚至是恶俗婚闹,都属于约定成俗的乡规民约,沿袭已久,相关部门不能进行过多的行政干预,只能进行提倡和劝导,可是,当这些陈规陋习毫无边界愈演愈烈甚至“野蛮生长”时,相关部门还能保持沉默吗?显然不能,必须借助“有形之手”进行干预。

  一方面,基层相关部门可视当地多种情况,制定详细的婚俗引导细则,比如设定彩礼的上限、婚礼规模的上限,人情份子的多少等,这些都可以做出具体的倡导性规定,以便于操作;另一方面,要借助“有形之手”进行督导检查,实行严格的报备制度。地方上个人结婚是否按照要求去做了,相关部门要进行事先、事中、事后监督,如有违反就要进行追责,不能让制度规定沦为“稻草人”。

  结婚原本是两个有情人结合在一起,共同创造美好生活。如果让陈规陋习成为婚姻的羁绊,则可能事与愿违,甚至乐极生悲。民政部的上述《意见》强调: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促进婚姻幸福、家庭和谐;积极倡导和推广体现优秀中华文化的传统婚礼,不断赋予时代内涵、丰富表现形式,为增强文化自信提供优质载体;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婚俗文化蕴含的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强化道德教化作用,弘扬“风雨同舟、相濡以沫、责任担当、互敬互爱”的婚姻理念,充分发挥其在凝聚人心、引导群众、淳化民风中的重要作用。这些显然都是必要的。

  婚俗方面的陈规陋习,需要“有形之手”钳制,再也不能让其“野蛮生长”。从这个意义上讲,民政部门及时出台《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顺民心,合民意,恰逢其时。(李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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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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