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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评论] 革除“食野”陋习刻不容缓
2020-02-25 12:22:00 四川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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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4日下午表决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月24日新华社)

  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打破了社会的平静,打破了春节的欢乐祥和,也将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再次摆上台面——相关调查将新冠病毒的源头指向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并称这是自SARS、埃博拉病毒等传染病后,又一例以野生动物为病毒传染源的传染病。尽管该说法并未盖棺定论,但围绕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的讨论,仍成为社会热点,各地都在以雷霆之势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在打击非法“贩野”、革除“食野”陋习上,的确该建设最严密的制度,展现最充分的作为,谋求最显著的成效,从源头控制重大公共安全风险。

  虽然此次新冠病毒的来源还不太确切,但17年前的非典,病毒源头已确定是野味——科学家从市场上的果子狸体内分离和检测到和SARS病毒完全一样的病毒。非典后有专家学者警告:野生动物有许多传染病,一旦人类频繁接触、食用,它们身上的细菌、病毒和寄生虫就可能传给人类,且这种细菌、病毒、寄生虫都是新的属种,人类普遍易染,传染性就会很强。可见,打击非法“贩野”、革除“食野”陋习不只是为应对疫情,而是对公共安全建设长久的保护墙。

  我们的“食野”陋习源远流长,“野味”饮食文化根深蒂固。一篇研究文章说,“周天子吃娃娃鱼,唐朝人吃火烤刺猬,宋朝人吃蝙蝠……”据说在整个古代,中国人都把“猩猩之唇”列为山珍之首,猩唇、獾炙、豹胎、熊掌、驼峰、猴脑、象拔、鲤尾,被古人奉为“八珍”。这可能是因为,在古代社会,食物来源不够稳定,也谈不上丰富,遇到灾荒更需要靠“打野”来补充,尽管这可能是以命相搏。

  物质文明发展到今天,食物得到极大丰富,人类认知得到飞跃,传染病疫情也敲响一次次警钟,当代人理当抵制“野味”,革除不良甚至危险的饮食陋习。然而遗憾,“食野”依然是潮流——据《法制日报》2月19日报道,公众号“反盗猎重案组”的创办人杨杰两年前去江西调研时发现,一些乡镇几乎每家每户都有捕鸟网;湖北人姚伊曾吃过一次“野味宴”,包括海豹蛇、野猪、果子狸、狍子、芝鼠、野兔等;甚至有违法者公然在市场监管部门旁边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可见,革除“食野”陋习刻不容缓。

  此番表决通过的决定明确规定,凡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必须严格禁止;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严厉惩治非法食用、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对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加重处罚。

  除了出台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远期目标应是修改完善相关法律。当然,还要以一次次惨痛教训为例进行大量宣传,让老百姓知晓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应加强野生动物并不具相应功效的科普宣传,以深度影响“野味”饮食文化。(何勇海)

  声明:本网原创内容转载请注明来源四川文明网

编辑:杨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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