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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贤是乡村治理的“黏合剂”
2016-09-14 08:58:00 四川日报

  我国“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培育新乡贤文化。借助传统的乡贤文化形式,赋予新的时代内涵,以乡情为纽带,以优秀基层干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嘉言懿行为示范引领,推进新乡贤文化建设,有利于延续农耕文明、培育新型农民、涵育文明乡风、促进共同富裕,也有利于中华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新乡贤在乡村中有价值引领作用。当前中国的乡村社会正面临着公共舆论失效、村民社会道德水准下降,行为失范;人际关系出现信任危机,公共精神所需要的社会资本存量不足;公共文化空间萎缩,乡村归属感下降以及村庄公共事务的参与性降低,乡村精神认同感下降等诸多困境。基于此,向乡村社会民众推行友善、诚信、互助、和睦、安康等价值观显得非常必要,而新乡贤正是传播这些价值观的积极力量。由新乡贤参与的乡村治理,实质上是要形成“官民共治”的新型乡村治理体系,也可以说是构建乡村精英加民众的治理结构的新探索,同时也有利于发挥新乡贤在重建乡村治理秩序中的重要作用。

  新乡贤是“黏合剂”,由于新乡贤是品德才学出众的本地精英,具有地缘、人缘和亲缘优势,他们能把原本外出打工、离开家乡的人,和本乡的人重新黏合在一起,重新凝聚认同。新乡贤可以成为连接传统与现代的桥梁,让传统与现代有了“可译性”。浙江上虞等一些地方鼓励乡贤以他们的嘉言懿行和友善博爱的胸怀垂范乡里,涵育文明乡风,引导人们形成崇德向善的力量。通过典型示范,以古贤感化今贤,以前贤影响后贤,以老贤培育新贤,促进乡贤人物不断涌现,乡贤队伍不断壮大。将这种力量扩展开去,传承下去,就可以成为涵育乡风、敦化民风、醇厚人心的持久力量。

  有研究者指出,在传统中国乡村社会一直都存在着两种不同性质和向度的力量:一种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自上而下的政治和行政控制力量;一种是乡村自身的内生秩序控制力量。在这两种形式的力量中,乡村自身的内生秩序控制力量离不开乡村精英力量的形成与推动。概言之,乡村治理目标是为了实现乡村秩序的和谐,而乡村秩序的生成靠外力的干预很难持久,最终还是要依托于乡村的内生性。现在一些地方政府建立乡贤参事会,在党和政府领导下,让乡贤参事会参与到乡村的各个具体事项当中,极大增强了农民管理村庄公共事务的能力。这种探索推进了基层党组织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转变,是基层党组织建设创新的有益尝试。(作者系四川省委党校 唐琼)

编辑:杨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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