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委宣传部   四川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主办
中国文明网  |   中国未成年人网  |   四川地方文明网站群  |   天府文明论坛投稿  |   旧版  |   返回首页  |   热线电话:028-86980191

关于组织开展首届青少年“四川历史名人书画传习”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9-18 16:04:00    来源:四川文明网

  各市(州)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行政部门,省内各高校: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7〕35号),根据实施四川历史名人文化传承创新工程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现就组织开展首届青少年“四川历史名人书画传习”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传承四川历史名人文化为宗旨,将四川历史名人传习与书画艺术结合起来,面向全国大中小学生,开展以苏轼、杜甫、李白等首批十位四川历史名人为创作题材的书画作品征集、评选、展示活动,进一步增加广大青少年学生对巴蜀文化的精髓与内涵认知,把汉字的学习从“技能”型转变为书画之道的文化传承。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四川日报报业集团

  承办单位:四川日报、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

  协办单位:四川省美术家协会、四川省书法家协会、四川省青少年文联

  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华西都市报社。

  三、活动时间

  2018年9月—2018年12月

  四、参与对象

  全国大中小学在校学生。分小学生A组(1-3年级)、小学生B组(4—6年级)、中学生组(初中、高中)、大学生组四个组别。

  五、作品要求

  (一)作品形式

  限毛笔书法、中国画。书法作品规格:不低于68×34cm(四尺单条),不高于96×178cm(六尺整纸)。中国画作品规格:不低于34×34cm,不高于96×178cm(六尺整纸)。

  (二)题材内容

  作品必须以首批十位四川历史名人(大禹、李冰、落下闳、扬雄、诸葛亮、武则天、李白、杜甫、苏轼、杨慎)为创作素材。书法作品:可以书写上述十位历史名人的名篇、名句。中国画作品:可以为上述十位四川历史名人画像,也可以结合他们的诗词文章意境写景、造像或画意。

  (三)评判标准

  除考量参赛者书画艺术水准外,参赛作品必须符合首批十位四川历史名人的文化范畴。

  六、奖项设置

  每个组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50名,组织工作奖若干名(根据提交作品质量适当调整)。

  对获奖作品将颁发证书、给予适当奖励,并集结成册。每位获奖者均获赠一册大赛作品集。

  七、其他事项

  (一)各地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行政部门,省内各高校要重视活动的组织开展,广泛动员学校师生积极参与,作为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传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

  (二)即日起,四川日报、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等媒体平台将进行前期的宣传预热。9月中旬,开通活动网上报名通道:http://h5.thepage.cn/shufaApply/。作品提交方式:1.电子版提交上述网址,并按要求填报作者信息;2.纸质作品寄送至四川省锦江区红星路二段70号四川传媒大厦华西都市报社文体副刊部(邮编610012),另附纸注明作品名、作者姓名、年龄、学校、联系电话、参赛组别等信息;纸质作品原件与电子版需同时提交。

  (三)作品征集期间,拟分别选择有首批十位四川历史名人遗址遗迹的部分地区,举行传习落地和“名家进校园”活动,帮助学生增长书画理论和文化知识,传承书艺、画道精神。

  (四)本次活动免费报名参与。征集作品一律不退还。获奖作品将公开展出,并由实施四川历史名人文化传承创新工程办公室收藏。

  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李雨心,联系电话:18428325010、028—86969313,QQ群:362117703。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四川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四川省教育厅

2018年9月17日

编辑:杨均    

四川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蜀ICP 备09014459 号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蓓蕾花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