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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优秀童谣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3-05 13:57:00    来源:四川文明网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四川省文明办等7部门
关于开展2018年优秀童谣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行政部门、团委、妇联、文联、作协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丰富广大少年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引导未成年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文联、中国作协将开展2018年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我省相关部门也将同步开展第六届全省优秀童谣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一)作品主题。重点征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风采的童谣作品,特别是体现新时代好少年新风貌、新姿态,向上向善、孝老爱亲,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的优秀童谣。

     (二)作品标准。主要征集文字作品。1. 童谣要篇幅简短、语言活泼,音韵明快、朗朗上口,健康向上、通俗易懂,富有童心童趣、体现时代气息。2. 童谣必须是原创作品,原则上为新近创作,作者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已获往届全国、全省优秀童谣奖项的作品不再推荐。

     二、征集评选安排

     (一)参加全国征集活动。3月1日至5月25日,人民网、中国文明网开设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专题页面,页面网址:“http://dangjian.people.com.cn/GB/136058/416131/index.html”。

  各市(州)文明办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团委、妇联、文联、作协等部门,面向本地区开展优秀童谣征集活动,通过组织推荐的方式,向专题页面投稿不少于20篇童谣作品,同时广泛发动其他单位、学校及个人积极参与投稿。省文联、省作协组织相关协会和会员,分别创作推荐不少于10首童谣投稿参评。各地可组织动员广大网友登录活动专题页面,为优秀童谣作品点赞、投票,进行互动留言,投票结果将作为评选的重要参考。

  (二)组织开展省级评选。各市(州)在广泛征集的基础上,精选20首童谣作品报送省文明办等部门,参加第六届四川省优秀童谣征集评选活动。请于5月30日前,统一将童谣推荐表(见附件)和推荐作品的纸质版、电子版,以及本地区组织参加全国童谣征集活动的有关情况报省文明办未成年人工作处,邮箱:wcnrgzc@126.com,电话(兼传真):028—86600455。省上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选产生一等奖10首,二等奖20首,三等奖30首,优秀奖40首,已获得本次全国优秀童谣奖次的作品不再参评。同时设立优秀组织奖,对组织参与活动积极、投稿数量质量较高的地方和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三)推广传唱。7月,人民网、中国文明网发布获奖优秀童谣再创作公告,发动文艺团体、大中小学校、网络传媒等专业力量广泛参与,将优秀童谣谱曲编排成歌谣、儿童歌曲,制作成动漫、音视频节目。省文明办下发通知,对各地开展优秀童谣推广传唱活动作出安排部署。

  三、工作要求

  (一)开展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是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丰富少年儿童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举措。各市(州)要高度重视,把优秀童谣征集评选活动纳入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精心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推动活动扎实开展。

     (二)各地文明办要充分发挥教育、共青团、妇联、文联、作协等部门和群团组织的优势,组织专业作家和学校师生创作一批优秀童谣作品。同时,要做好优秀童谣征集评选活动的宣传,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三)作品要坚持原创性,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各地文明办负责对本地统一组织推荐的作品审核把关。活动主办方有权使用、出版获奖优秀童谣。

  附件:第六届四川省优秀童谣征集评选活动推荐表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四川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四川省教育厅 共青团四川省委员会

四川省妇女联合会 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四川省作家协会

2018年3月2日

编辑:杨均    

四川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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